R 变量
在 R 中创建变量
变量是存储数据值的容器。
R 没有用于声明变量的命令。 变量是在您第一次为其赋值时创建的。 要为变量赋值,请使用 <-
符号。 要输出(或打印)变量值,只需输入变量名:
从上面的例子中,name
和 age
是变量,而 "John"
和 40
是值。
在其他编程语言中,通常使用 =
作为赋值运算符。 在 R 中,我们可以同时使用 =
和 <-
作为赋值运算符。
但是,<-
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首选,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禁止 =
运算符 R中的上下文。
打印/输出变量
与许多其他编程语言相比,您不必使用函数来打印/输出 R 中的变量。您只需键入变量的名称即可:
但是,如果您想使用 R 确实有一个 print()
函数可用。 如果您熟悉其他编程语言,例如 Python,这可能会很有用,它经常使用 print( )
函数输出变量。
而且有时您必须使用 print()
函数来输出代码,例如在使用 for
循环(您将在后面的章节中了解更多信息):
结论: 是否使用 print()
函数由您决定。 但是,当您的代码在 R 表达式中时(例如在上面的示例中的大括号 {}
中),请使用 print()
函数,如果你想输出结果。
连接元素
您还可以使用 paste()
函数连接或连接两个或多个元素。
为了结合文本和变量,R 使用逗号(,
):
您也可以使用 ,
将一个变量添加到另一个变量:
对于数字,+
字符用作数学运算符:
如果你尝试组合一个字符串(文本)和一个数字,R 会报错:
实例
num <- 5
text <- "Some text"
num + text
结果:
Error in num + text : non-numeric argument to binary operator
多变量
R 允许您在一行中为多个变量分配相同的值:
变量名
变量可以有一个短名称(如 x 和 y)或更具描述性的名称(age、carname、total_volume)。 R 变量的规则是:- 变量名必须以字母开头,可以是字母、数字、句点(.)
和下划线(_)的组合。 如果以句点(.)开头,后面不能跟数字。 - 变量名不能以数字或下划线 (_) 开头
- 变量名区分大小写(age、Age 和 AGE 是三个不同的变量)
- 保留字不能用作变量(TRUE、FALSE、NULL、if...)
# 合法的变量名:
myvar <- "John"
my_var <- "John"
myVar
<- "John"
MYVAR <- "John"
myvar2 <- "John"
.myvar <- "John"
# 非法变量名:
2myvar <- "John"
my-var <- "John"
my var <- "John"
_my_var <- "John"
my_v@ar <- "John"
TRUE <- "John"
记住变量名是区分大小写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