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S - 基本语法
与任何其他编程语言一样,SAS 语言有自己的语法规则来创建 SAS 程序。
任何 SAS 程序的三个组件 - 语句、变量和数据集都遵循以下语法规则。
SAS 语句
语句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始,也可以在任何地方结束。 最后一行末尾的分号表示语句的结束。
许多 SAS 语句可以在同一行,每条语句都以分号结尾。
空格可用于分隔 SAS 程序语句中的组件。
SAS 关键字不区分大小写。
每个 SAS 程序都必须以 RUN 语句结束。
SAS 变量名称
SAS 中的变量代表 SAS 数据集中的一列。 变量名称遵循以下规则。
最长可包含 32 个字符。
不能包含空格。
它必须以字母 A 到 Z(不区分大小写)或下划线 (_) 开头。
可以包含数字,但不能作为第一个字符。
变量名不区分大小写。
示例
# Valid Variable Names REVENUE_YEAR MaxVal _Length # Invalid variable Names Miles Per Liter #contains Space. RainfFall% # contains apecial character other than underscore. 90_high # Starts with a number.
SAS 数据集
DATA 语句标志着一个新的 SAS 数据集的创建。 数据集创建规则如下。
DATA 语句后的单个单词表示临时数据集名称。 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时被删除。
数据集名称可以以库名称作为前缀,使其成为永久数据集。 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后仍然存在。
如果省略 SAS 数据集名称,则 SAS 会创建一个临时数据集,其名称由 SAS 生成,例如 - DATA1、DATA2 等。
示例
# Temporary data sets. DATA TempData; DATA abc; DATA newdat; # Permanent data sets. DATA LIBRARY1.DATA1 DATA MYLIB.newdat;
SAS 文件扩展名
SAS 程序、数据文件和程序结果以各种扩展名保存在 windows 中。
*.sas − 它表示可以使用 SAS 编辑器或任何文本编辑器编辑的 SAS 代码文件。
*.log − 它表示 SAS 日志文件,其中包含提交的 SAS 程序的错误、警告和数据集详细信息等信息。
*.mht / *.html −它代表 SAS 结果文件。
*.sas7bdat −它表示 SAS 数据文件,其中包含一个 SAS 数据集,包括变量名称、标签和计算结果。
SAS 中的注释
SAS 代码中的注释有两种指定方式。 下面是这两种格式。
*message; 类型注释
*message; 形式的注释不能包含分号或不匹配的引号。 此外,此类注释中不应有任何对任何宏语句的引用。 它可以跨越多行,可以是任意长度。以下是单行注释示例 −
* This is comment ;
以下是多行注释示例 −
*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 *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;
/*message*/ 类型注释
/*message*/ 形式的注释使用频率较高,不能嵌套。 但它可以跨越多行并且可以是任意长度。 以下是单行注释示例 −
/* This is comment */
以下是多行注释示例 −
/*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 *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 *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