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S - 基本语法

与任何其他编程语言一样,SAS 语言有自己的语法规则来创建 SAS 程序。

任何 SAS 程序的三个组件 - 语句、变量和数据集都遵循以下语法规则。


SAS 语句

  • 语句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始,也可以在任何地方结束。 最后一行末尾的分号表示语句的结束。

  • 许多 SAS 语句可以在同一行,每条语句都以分号结尾。

  • 空格可用于分隔 SAS 程序语句中的组件。

  • SAS 关键字不区分大小写。

  • 每个 SAS 程序都必须以 RUN 语句结束。


SAS 变量名称

SAS 中的变量代表 SAS 数据集中的一列。 变量名称遵循以下规则。

  • 最长可包含 32 个字符。

  • 不能包含空格。

  • 它必须以字母 A 到 Z(不区分大小写)或下划线 (_) 开头。

  • 可以包含数字,但不能作为第一个字符。

  • 变量名不区分大小写。

示例

# Valid Variable Names
REVENUE_YEAR
MaxVal
_Length

# Invalid variable Names
Miles Per Liter	#contains Space.
RainfFall%      # contains apecial character other than underscore.
90_high		# Starts with a number.

SAS 数据集

DATA 语句标志着一个新的 SAS 数据集的创建。 数据集创建规则如下。

  • DATA 语句后的单个单词表示临时数据集名称。 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时被删除。

  • 数据集名称可以以库名称作为前缀,使其成为永久数据集。 这意味着数据集在会话结束后仍然存在。

  • 如果省略 SAS 数据集名称,则 SAS 会创建一个临时数据集,其名称由 SAS 生成,例如 - DATA1、DATA2 等。

示例

# Temporary data sets.
DATA TempData;
DATA abc;
DATA newdat;

# Permanent data sets.
DATA LIBRARY1.DATA1
DATA MYLIB.newdat;

SAS 文件扩展名

SAS 程序、数据文件和程序结果以各种扩展名保存在 windows 中。

  • *.sas − 它表示可以使用 SAS 编辑器或任何文本编辑器编辑的 SAS 代码文件。

  • *.log − 它表示 SAS 日志文件,其中包含提交的 SAS 程序的错误、警告和数据集详细信息等信息。

  • *.mht / *.html −它代表 SAS 结果文件。

  • *.sas7bdat −它表示 SAS 数据文件,其中包含一个 SAS 数据集,包括变量名称、标签和计算结果。


SAS 中的注释

SAS 代码中的注释有两种指定方式。 下面是这两种格式。

*message; 类型注释

*message; 形式的注释不能包含分号或不匹配的引号。 此外,此类注释中不应有任何对任何宏语句的引用。 它可以跨越多行,可以是任意长度。以下是单行注释示例 −

* This is comment ;

以下是多行注释示例 −

*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
*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;

/*message*/ 类型注释

/*message*/ 形式的注释使用频率较高,不能嵌套。 但它可以跨越多行并且可以是任意长度。 以下是单行注释示例 −

/* This is comment */

以下是多行注释示例 −

/* This is first line of the comment
* This is second line of the comment */